凌灵还清楚记得,第一次遇见沈隶的场景。
二八年华,豆蔻青葱。
那日是花朝节,她悄悄避开下人,跑到开明湖边放花灯。
结果一失足,便跌进了水里。
有人听见动静,跳入湖水中,将她救了上来。
这个人,就是沈隶。
那天,他在旁边船舱内搬货物,干的是苦力活,挣的是血汗钱。
他见面前的少女一身锦绣,且生得玉面花容,虽衣裳头发都让湖水浸湿,却难掩与生俱来的美貌。
沈隶看得呆了呆,有些不知所措。
直到,面前的少女忽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小姐,我…我送你回去吗?这湖边…怪冷的。”
少年看起来木讷羞涩。
凌灵揉了揉鼻子看着他。
见他虽一身粗布麻衣,但生得剑眉星目,十分俊朗,简直比她见过的所有男子都要好看。
于是,她故意道:“你看我衣裳都湿了,可否找个能生火的地方,让我把衣服烘干?”
沈隶有些为难,“这船上恐怕没有…”
凌灵当即从发髻上取下一支玉簪给他,“这个给你,劳烦你帮我这个忙。”
沈隶望着那玉簪,却根本不敢接。
不用想,都知道那东西有多么贵重。
他连忙摆手:“小姐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到我住处…离这里不远。”
天真烂漫的小姐一听,也不怕他是坏人,当即拉着他的衣角说道:“好啊,你带我去,不过最好能避着人,我衣服湿了,太过狼狈,不想让人瞧见。”
沈隶不由得一笑,带着她一起避开看花灯的人群,来到了自己居住的地方。
一间破屋,家徒四壁。
甚至,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
凌灵四下看了看,满脸震惊之色,似乎不敢相信,这地方居然可以住人。
沈隶拿来柴火架上,还贴心拿了一件自己的衣服给她。
仍然还是那句开头:“小姐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先换上我的衣服,这衣服是浆洗干净的,就是有些旧。”
说着,他面颊红红,走出房门,并顺手替她关上了房门。
凌灵将衣服拿到鼻间轻嗅,只觉得入鼻皆是皂荚的味道。
向来锦衣玉食的大小姐,对于这番境遇,心里也起了别样的心思,当即便将衣服换了下来。
殊不知,那扇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