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森领命,转身出了办公室。
到了刑讯室。
他第一次见到了占深。
很年轻,二十七八的年纪,下巴上留着青色的胡渣,高鼻梁,轮廓硬朗分明。
他浑身都透着一种孤胆英雄般的豪气。
难怪白玫瑰会喜欢他,出卖他的时候都还带了三秒钟的犹豫。
占深熬了一宿,双目血红,但眼神里的锋利依旧不减。
麻杆儿这帮人下手很重,许多伤口深可见骨,换了一般人,早就熬不住了。
足见占深确实是条英雄好汉。
王学森脱下西装,随手挂在椅背上,问麻杆儿:“招了吗?”
麻杆儿摇了摇头:“从昨晚打到现在,光针剂就打了三次,老七用刨子把他背上的肉都片了半斤下来,这家伙愣是死不张嘴。”
王学森绕着占深转了一圈,缓缓开口:“占深,你本名叫尹森,是尹鼎一的儿子,也是戴笠的爱将,军统王牌特工,绰号独行侠。”
占深猛地抬起头,瞠目怒斥:“不要跟我提那个狗汉奸!”
“那咱们聊聊白玫瑰吧。”
“我叫王学森,你应该听说过我。”王学森淡然道。
占深冷笑:“那又怎样?玫瑰真正爱的人只有我一个。”
王学森把椅子摆在了他对面,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我很好奇,你怎么会这般痴迷白玫瑰?”
占深扯了扯嘴角,眼神里带着一丝狂热:“就凭她有上海滩最柔软,最迷人的胸脯,这一点还不够吗?”
王学森认真地思索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嗯,你要这么说,我没疑问了。”
“这是白玫瑰的供词。”
“你看看。”
他将一份文件扔了过去。
占深接过,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眼神渐渐变得复杂。
杀汉奸,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
从被捕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做好了就义的准备。
死对他来说,一点也不可怕。
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但此刻,他陷入了沉默,两道浓眉紧紧地拧成了一团。
这供词里写的,完全就是胡扯!
他是军统,杀贼是份内之事,但经白玫瑰这么一描述,他成了张德清的帮凶。
他成了帮派争斗的工具。
这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