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收不到帝国的税收,明年这些帝国政府机构都得统统倒闭。
要聘用更多的法官就绕不开钱的问题,办法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帝国等级加税。
可帝国议会内的大部分帝国等级本身就在极力避免增加自己身上的负担,因而此事在帝国议会的左右脑互博之下无疾而终。
那么这时候,是什么撑起了维也纳宫廷法院的建制,保持极高的效率解决帝国内的诸多纠纷呢?
答案是皇帝的拨款,其中大部分来自奥地利财政和处理各类案件获得的罚金收入——在吸纳帝国议会的法官进入法院之前,拉斯洛就已经通过维持帝国宫廷法院的效率和权威来潜移默化地掌控奥地利、北意大利、波西米亚和施瓦本的司法事务了。
出钱的是大爷,所以皇帝直接提拔的帝国法官数量是帝国议会的两倍不止,各地的帝国宫廷法院也大多受皇帝的影响。
现在这些不肯出钱又想要控制帝国司法的诸侯们跳出来说要设立新机构监管皇帝的法院,拉斯洛于是转头就要求他们先续签《公捐税条例》,并且承担比此前五年更多的税款。
很快啊,反对的声音就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帝国和平法令》和《公捐税条例》的激烈讨论。
对于和平,不会有人抗拒,当然不排除有少数野心家意图通过暴力手段扩张自己的权势和土地,但这种人在帝国终究还是少数。
那些没有强大力量的帝国等级,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自身的权利得到尊重,能够在强权的庇护下安稳地存续下去。
而皇帝正是一个完美的保护伞。
相比之下,作为“诸侯联盟论坛”的帝国议会本身实际并不具备权力,也没有真正能够改变一些东西的力量,在大多数帝国等级看来并不值得依靠。
说到底这里只不过是另一片战场罢了。
什么“帝国改革”这类高大上的口号,本质还是帝国秩序和权力关系的调整甚至重构。
通过改革确立的和平与秩序,实际上是皇帝与诸多帝国等级不断博弈并达成一个又一个妥协的结果。
而主导改革进程的帝国议会既是权力争斗的战场,又是各方妥协的改革成果。
让步和妥协是帝国新秩序得以构建的基础,而想要达成妥协至少需要实现两个前提:其一是妥协各方势均力敌,不能有一方压倒另一方,其二是有达成妥协的主观意愿,有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
通过维持有原则的审慎和互相尊重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