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方调查显示,您有借钱的习惯。”
“借条显示,您借钱的习惯,是在2001年12月开始,而这些借款您没还过任何一起,期间,您甚至还在工地上,因为对方催债导致发生矛盾大打出手。”
“我本以为是您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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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我向刘女士询问后,发现您有钱甚至,您借的钱一分钱都没花过!”
说着。
徐德顿了顿,他抬头,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面前的朱大力,沉声道:
“请问,这该如何解释?”
“并且。”
“从卷宗上来看,您在2003年,5月7日,下午一点钟,向工地上一个以往靠拾荒捡垃圾为生的傻子借钱”
“您不觉得很可笑吗?”
借钱的习惯一事暂且不提。
单单是向张木山借钱,就很违反常理。
不说别的。
单单是资金问题,张木山压根就没钱啊,你自己缺钱的情况下,是会向朋友借钱,还是会向一个真正的乞丐借钱?
自然是前者。
后者比你还穷,哪有钱借给你!?
举个例子。
你没钱的时候,会发现没人借钱,你有钱的时候,会发现一大批亲戚找你借钱。
这是为什么?
因为在没钱之际,人家知道你穷得叮当响,所以才不会来借!
本案亦是如此,张木山穷的乞丐见到都得捐两块钱,朱大力是傻了才会找他借钱?哪怕对方预支了工资,工资也不够借钱的!
逻辑上是这样,但并不影响对方依旧可以拿来回答。
“我说了,他找老板预支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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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去借钱,不行?”
朱大力面无表情,他看着面前的徐德,眉头微微蹙起。
“至于借钱习惯呵呵,我为什么要还钱?”
徐德摇头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狗屁的天经地义!”
朱大力冷哼一声,“工地上那些老板,谁手上没个小三小四小五?”
“养这些女人,一个月动辄几万十几万。”
“但工头去要个几千块的工资,动不动就是资金链紧张、营业亏损、暂时没钱。”
“你怎么不跟他们说还钱是天经地义!?”